六旬老翁不自尊 盗窃被捉五进宫
作者:费尤祥 王吉祥 发布时间:2011-07-11 浏览次数:275
年至六旬的陈某因盗窃他人电动车,日前,被盱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第五次走进铁窗,书写其五进宫的经历。
1952年出生的陈某,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5年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又一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1年3月刑满释放后,自己反思已经60岁的人了,不能再做犯法的事了,亲朋好友也规劝其要老老实实做人。陈某与老伴养几头猪,起初也还安分。今年5月9日上午7时许,陈某坐公交车准备到饭店购买喂猪的泔水,下车后路过一菜场,见一30多岁的妇女骑辆电动车,钥匙一拔急匆匆就去买菜,心想如果把车子弄走,以后买猪食就不用坐公交车了,见这妇女进入菜场后,陈某推起车子就走。在附近巡逻的联防队员张某见陈某推着电动车不骑,准备上前去询问,做贼心虚的陈某见张某骑在摩托车上老是盯着他,并朝他跟前来,心里发慌,丢下电动车就跑,张某见状下车就追,在一拐弯处陈某摔倒被当场擒获,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