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日,句容法院执行局、司法鉴定处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布实施以来,首次成功组织一场变卖工作。据了解,这也是公布新规以来镇江市范围内首例变卖工作。

 

经查,张某申请执行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曾三次委托拍卖公司对李某位于句容主城区的相关房地产进行拍卖,但均已流拍。

 

2011420日,执行局对此次变卖工作高度重视,以第三次拍卖流拍时的保留价人民币44万元为变卖底价移送司法鉴定处组织变卖。司法鉴定处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根据变卖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案变卖的实际情况,在执行局与司法鉴定处广泛沟通下,共同制定了变卖规则、变卖须知以及变卖竞价会内容,力争做到每个细节不出问题。自变卖公告登出后,咨询的人络绎不绝,最终有3人登记申请应买,并交纳了保证金。75日,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司法鉴定处完成了本次变卖的竞价工作,最终以高于保留价的价格,以人民币46万元成交,此次变卖成功,实现了被执行人财产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