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企业纠纷的案件大量产生并造成广泛影响,在此形势下新北法院民二庭在商事审判活动中更加关注企业涉诉矛盾的化解。

 

2008年起,新北法院即对辖区范围内案件多发的企业进行梳理,重点针对江苏旺达纸业有限公司、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企业、新浩印染有限公司开展结对行动。这些企业案件多发、易发,成为了被审理、被执行较多的企业。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这些企业本身内部对纠纷形成的预见性不强,在平常经营管理中没有保全证据,规范合同、送货单、提货单、产品质量异议、样品封存等一些涉及纠纷的证据保全意识,从而,在发生纠纷时,有些证据无法证实其请求,由于较多案件中证据提供的不完整,有的不能形成证据锁链,导致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影响了整个企业的生产发展。这些问题引起了新北法院的高度重视,为此,高新(新北)区法院民二庭在2008年与这些企业部分中层以上领导进行座谈,对这些企业纠纷发生的成因,案件审理的过程以及执行的结果进行了通报,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就加强企业管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进行了深刻的交流,这些企业立即整改并通过不同形式经常向民二庭进行咨询,不断完善其经营管理制度。

 

2011年新北法院分别与新浩印染有限公司、江苏旺达纸业有限公司签订《无讼企业协议书》,在新北法院的积极努力以及企业的配合下,新浩印染有限公司从200811件案件到2009年的6件案件到20102件案件再到2011年的1件案件;江苏旺达纸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有17件案件的情形下,2009年减少至8件,2010年又减少至2件,2011年为2件。使这些企业达到了无讼或少讼效果。

 

常州新北法院带《无讼协议书》走进企业,加大了民二庭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从几年来法院与企业以座谈会、咨询活动等形式解决纠纷到签订和谐共建协议、无讼企业协议书等形式,为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深化以点带面,提高了民二庭的服务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