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结婚 因爱离婚
作者:周晶晶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316
十六年前,她和他因爱步入婚姻的殿堂,十六年后,她又要成为别人的新娘。虽然他们之间有和有离,但不变的是对她对前夫的爱,一种超越一般情感的爱。近日,东台法院依法调解解除了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原来,今年43岁的刘某在1995年嫁给了长他一岁的赵某,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在婚后一年就育有一女。然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的时候,赵某在工地打工时突发怪病——一种颈椎的疾病,目前医学还没有治愈的方法,从此赵某只能躺在床上靠人照应生活。此后十年,虽然他们遍地求医,并尝试了不少偏方,但赵某的病仍然没有丝毫起色。这个家的顶梁柱倒了,重担全部压在了刘某身上,她一边打工、种地赚取收入,一边照顾病重的丈夫。但随着丈夫治疗花费的增多,加之小孩也要上初中,仅靠刘某一个人养活全家显然力不从心。
今年,邻村的崔某走近了刘某的生活。他和刘某年龄相仿,因左眼略有残疾因而一直未娶到媳妇,于是便有人来撮合他们。刘某也有心改嫁,但又牵挂病床中的丈夫,毕竟丈夫很善良并且年轻时也非常勤劳和顾家。后来,崔某向刘某提出条件:两人结婚以后由两人共同照顾赵某并共同负担他的医药费。这个提议也得到了赵某的同意。
很快,刘某和赵某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离婚,并且明确约定,刘某负责赵某今后的生活费、医疗费,如果不履行,每月给付1500元的生活费直至赵某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