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六个强化扎实推进法院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224
今年以来,如皋法院从实际出发,找准社会管理创新切入点,自觉搭建平台,确保创新举措的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强化诉调对接机制,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和谐解纷效能。进一步向前延伸对接关口,全面建立乡村街道诉前调解工作站,推进法官与大学生村官、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对接,聘请社会调解员、离退休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建立夕阳红调解队,返聘7名老法官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一站式”调解职能,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融涉诉群众服务中心、调解速裁中心、接待中心于一体。建立诉调对接综合评价体系,将调解考核范围延伸到诉前、诉中、诉后各个阶段,拓展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部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调解效能。
强化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彰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建设效应。坚持把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部门、镇(区)以及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行政纠纷综合调处工作新格局。会同市法制办建立了重大行政争议预警机制,采取司法建议、信息通报、案情专报、随案交流等方式,告知政府法制办和相关行政机关,促使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做好息诉工作。
强化执行难破解机制,构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创建“三集中两联动一下沉”执行工作机制,通过集中谈话、集中查询、集中拘留提高执行效率,内外部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将执行干警下沉到人民法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共同化解执行难。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参阅。选派两名业务骨干参加最高院组织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为知识产权审判打下良好的基础。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筑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民法庭的副科级建制。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形成三个开发区加四个农村乡镇的“3+4”架构。创新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实现了法庭矛盾纠纷化解、便民利民亲民、司法民主公开、源头综合治理四项成效的新跃升。
强化干警司法能力提升,激发社会管理创新的活力。围绕争创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目标,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空间,从源头上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全面提升法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开办“皋法讲坛”,通过专题大讨论、课题大调研、业务大培训、庭审大观摩、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促进干警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强化党的支部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参加支部学习观摩会,结合各人自身工作和部门工作实际,谈体会,找差距,明目标,促进了队伍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