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5日上午11时许,位于如皋市江安镇徐柴村委会的朱鹏法官工作站内,一位憨厚的中年汉子从如皋市人民法院石庄法庭的朱鹏法官手中接过两万元赔偿款,连声道谢:“谢谢朱庭长,是法官工作站帮我解决了大问题!”

 

去年51日下午4时许,江安镇徐柴村的晓勇驾驶二轮摩托车不小心将骑电动自行车的老苏撞倒,致老苏右肩锁关节脱位伴韧带损伤,右小腿软组织撕裂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老苏的右肩关节障碍构成十级伤残。由于晓勇的二轮摩托车没有购买交强险,而晓勇刚刚年满18周岁,没有经济来源和个人财产,赔偿成了一大问题。无奈之下,今年5月,老苏一纸诉状将晓勇告上如皋法院石庄法庭,要求晓勇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五万三千多元。案子分到副庭长朱鹏手中,朱鹏一看被告是江安镇徐柴村的,便决定把这个案子放到设在徐柴村的法官工作站进行诉前调解。徐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南通市人大代表高甫平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重视,马上表示:前期工作我们村先来做,要把伤者的利益保护好。

 

上个星期,朱鹏法官接到高书记的电话,说晓勇的父母亲同意出面解决此事,可以安排到村里调解。75日上午8点多钟,朱鹏法官和书记员小李冒着大雨赶到设在徐柴村的朱鹏法官工作站。朱鹏法官反复向晓勇的父母亲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告诉他们未办理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一方首先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部分按责任分担。在徐柴村高书记和老苏所在的徐黄村黄书记的参与下,双方意见趋于一致。老苏也考虑到晓勇家的实际困难,最终同意只要晓勇一方一次性拿出两万元,此案就全部了结。晓勇的父母在亲友的支持下,凑齐了2万元,交到朱鹏法官手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案子办理结束后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握手言和的双方当事人硬要拉着朱鹏法官和高书记他们站在法官工作站铜牌下合影,以此感谢法官和书记们的辛勤付出。(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