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部门正职更好地履行审判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日前,江苏省洪泽法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了部门正职“双向述评”制度。

 

所谓“双向述评”,指各部门正职向院党组、院党员大会和干警代表会议述职并接受评议。年初,该院出台了《关于实施部门正职“双向述评”制度的意见》。文件规定,部门正职对照年初责任目标承诺内容,年中、年末两次就自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分别向院党组、院党员大会和干警代表会议述职,接受院党组点评、党员和干警代表质询及民主测评。

 

法院党组根据“双向述评”和实地考核情况,对部门正职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综合评价。年终,院党组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实绩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