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涉军婚姻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吴某系江苏某部队现役军人,原、被告都是东北人,2001年确立恋爱关系后,2007年两人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一子。婚后不久,因双方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等原因,双方产生矛盾,原告杨某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吴某解除婚姻关系。

 

考虑到案件系涉军纠纷,句容法院受理此案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军维权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将案件交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优先审理,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多次与原告进行电话联系,并积极与原告进行谈心。希望原告能珍惜这段婚姻,多为孩子考虑,理解军人为国为民所做出的无私奉献。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工作,最终原告表示慎重考虑,并撤回了起诉。

 

据了解,自6月开展与驻句部队和谐共建活动以来,该院始终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要求涉军审判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合议庭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