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把“注重案结事了,彻底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目标,牢固树立能动司法、依法协调理念。在化解行政纠纷中把好“四关”力争彻底化解行政纠纷,提高协调撤诉率,收到较好的成绩。自200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0件,协调撤诉114件,协调撤诉率高达71.25%,2011年上半年更是达到了77.8%,位居全市前列。有力的推动了官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把好思想关。将彻底化解行政纠纷的重要性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将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把好庭前“会面”关。庭前耐心倾听原告陈述,稳定当事人情绪,并及时和被告沟通,锁定案件的实质争议,在时机成熟时召开庭前协调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会面”沟通平台,围绕实质争议以聊天的方式进行沟通,及时、彻底化解双方间的矛盾,将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

 

把好庭审查明事实关。通过庭审,在事实基本清楚,双方心里的“那本帐”也逐渐明晰的情况下,根据案件性质,适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解决纠纷,彻底解决官民矛盾。

 

把好判后答疑关。在判后答疑阶段,针对一方仍有和解意向,且双方和解会取得更好社会效果的案件不失时机的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将协调工作延伸到结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