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专家复核司法鉴定保障阳光司法
作者:高能伟 宋丽丽 发布时间:2012-11-15 浏览次数:328
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结果是法院审判、执行的重要证据之一。为保证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有重大争议的案件的评估及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睢宁法院采取复核机制予以救济。从完善机制入手,进一步延伸对中介工作的管理,组织了行业专家对司法鉴定结论有重大争议的案件进行论证、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外地中介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等新举措。
该院从与之建有业务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中,聘任资深技术专家组成本院“中介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按业务类别分为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质量鉴定等专家小组,协助办案人员解决涉案专业技术难题。在民事、执行、破产案件中委托司法鉴定后,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的,经质证后仍有争议,当事人申请且承办法官认为确有需要对该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的,交由专家组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专家意见仅供案件合议庭对具体问题作出判断的参考依据,不具有其他效力。
通过这种创新模式,有效的弥补了“一鉴终局制”可能出现的偏差,同时,睢宁法院对司法鉴定结论做出实质性的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受到的人情干扰,有效保证了鉴定效率和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保障司法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