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0日,虽然是星期六,但宜兴法院徐舍法庭的法官们依旧一早就来到法庭忙碌工作起来。上午9点多,某加工企业负责人张某赶到法庭要求法官马上帮他立案、保全。“麻烦你们赶快去保全,要不然我的厂子就危险了,十几个工人都没工资过年。”张某焦急地说。

 

原来,张某开设的加工厂长期为宜兴一家机械公司从事加工业务,双方的合作一直比较顺利。但是不久前机械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累计结欠30余万元加工款未能支付,而张某为其加工的最后一笔产品又即将发货。张某意识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工厂可能“颗粒无收”,连年底工人的工资也发布出来。于是他遂心急火燎地赶到法庭寻求帮助。

 

经过仔细审核,张某立案手续齐全,担保措施到位,可以依法实施保全。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法庭六名工作人员当即赶至加工厂,准备对即将发货的产品落实保全措施,并联系机械公司方面协商该案的处理事宜。下午330分,机械公司负责人黄某赶至现场,告诉法官这批产品是出口商品,必须在周日发至上海海关,否则企业要面对外方巨额违约索赔,请法官考虑先行发货。原告张某极力反对,要求先行查封产品,之后才能协商纠纷解决方案,双方僵持不下。

 

一边是商品出口在即,一边是加工款保全刻不容缓,如何操作才能确保合理合法,帮助双方解决眼前的难题?在分头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劝导张某平息情绪,帮助其分析如采取查封措施可能造成矛盾激化,不利事情的解决,另一方面说服黄某提供其他担保措施,尽早协商解决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到傍晚6点多,双方终于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机械公司的这批出口产品得以顺利放行,加工厂的加工款也由出口公司承诺代为付款。

 

案件到此圆满结束,法官们也可以放心踏上回家的路程。冬日夜晚的寒风吹得人脸上刺痛,但他们的心却热乎乎的,脚步也格外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