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以“五型”为抓手统揽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王晓红 王营 发布时间:2011-07-06 浏览次数:274
不久前,由丰县法院审理、发布的一起重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最高法院收录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强化典型案例发布、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等形式,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这仅是丰县法院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丰县法院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五型法院为抓手,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司法实践中走群众路线,各项工作取得了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2010年以来,丰县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先进集体”等17项集体荣誉。省高院、市中院、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9次充分肯定该院工作。5月26日,省委政法委、徐州市委领导在调研丰县法院时,对该院强化群众工作理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做服务大局的“排头兵”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在坚持能动司法的基础上,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丰县法院院长岳彩领向记者阐述了他对法院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工作,去年以来,丰县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大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条措施》、《关于开展司法服务“三重一大”加快实现“丰县崛起”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切实从制度上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0年7月,法院受理了王某等人申请执行丰县某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一案,化工公司因缺少建设资金而无法运转,除外欠100多万元建设工程材料款外,还拖欠30余名工人工资。如案件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为使案件的执行能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院领导多次走访协调,做了大量工作,最终促使该公司整体转让给徐州速利达金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既避免了因公司倒闭而造成工人失业,又化解了原有债务,矛盾纠纷各方均表示满意。
“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助推发展,服务大局的‘五型法院’创建活动和‘十举措’要在全县推广。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丰县县委书记邱成对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给出了这样的评语。
打出和谐司法“组合拳”——做纠纷化解的“先行者”
“感谢刘法官给我追回5万多元鸭苗款,我全家的生活有着落喽!”5月23日,在法院“刘元福调解工作室”,张老汉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献给法官刘元福。
春节刚过,丰县梁寨镇养鸭户张老汉将价值53210元的鸭苗卖给郭某,之后郭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鸭苗款,双方因此还酿成打架纠纷,郭某将张老汉的左手刺伤。虽经派出所处理,双方的矛盾却进一步加深。张老汉无奈起诉至丰县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转至“刘元福调解工作室”,刘元福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被告郭某主动向张老汉表示歉意,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5月,丰县法院正式启用全省首个“和解大厅”,并专门在“和解大厅”设立了“家事调解室”、“邻里纠纷调解室”、“群体性纠纷调解室”、“借贷纠纷调解室”、“人损纠纷调解室”、“商事调解室”及以优秀法官命名的“刘元福调解工作室”等7个特色调解室,建立健全特色化、专业化的调解机制。通过加强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0.84%,排名全省法院第四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该院探索建立了“1+3”信访化解体系,收到良好效果。“1”即创新一体化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通报、约期接谈、院长周末走访、信访案件招标化解等一系列制度,并将信访化解情况计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3”即借助党委政府、专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等三方力量支持,共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去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化解了中阳商城1073户群体性纠纷案件、凤鸣集团破产职工22人集访案等,涉案标的1.7亿元。
抓民生之本、解民生之急——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丰县法院将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作为人民法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坚持法官下沉、案件下移,最大程度的服务基层群众。
坚持政策下倾“接地气”。该院大力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与全县14个镇建立和谐共建关系;深入开展人民法庭“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排查调处矛盾354起,培训人民调解员246人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干警到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人民法庭工作,坚持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全面强化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和人员配备,并规定未有法庭工作经验的干警原则上不得提拔任用。
拓展服务空间“降诉累”。该院打破原有诉讼服务“单兵作战”的格局,积极构建了“三级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专门建设了集诉讼服务、纠纷化解、诉讼分流三大功能于一体的700余平方米的综合型、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同时,在3个派出人民法庭设立标准型诉讼服务站,在法庭驻地之外的11个镇设立便捷诉讼服务站,在全县360个行政村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诉讼服务格局,全面打造“零距离”的便民诉讼服务。不断完善案件速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今年以来,当庭结案率达96.23%,排名全省法院第四位。
全面提升素质“蕴底气”。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活动,丰县法院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通过开展法官岗位练兵、法官论坛、观摩庭审、办案竞赛、法律文书评比、办案心得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干警总数的86.7%;组织开展“走一线、交民心”法官能力提升工程,着力提升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
6月1日,省法院命名了首批18家“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丰县法院榜上有名。同时,该院还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徐州市唯一一家同时荣获两项殊荣的法院。
编后:活力在基层
在全省设立首个“和解大厅”、创立完善了7个特色调解工作室、探索出“1+3”信访化解体系、打破原有诉讼服务“单兵作战”格局积极构建“三级便民网络”······一项项创新举措在丰县这个苏北基层法院诞生。
丰县法院用其生动的司法实践再次验证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而要取得实效,则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解决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从而着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日前在检查指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时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人民群众,根本途径在于创新,而创新来自于基层,来自于一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干部,社会管理创新,活力在基层。”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需要涌现出更多的基层经验,丰县法院的经验值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