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会议在南京召开。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刘嫒珍作了主题发言。她回顾总结了去年4月以来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分析人民陪审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如何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进行了研究部署。

  据了解,2010年,全省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64.3%,今年1至5月,一审案件陪审率超过70%。我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吴中模式”,向全国法院推广。

  刘嫒珍说,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创办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简报》,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平台。目前,全省基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4191名,同比增长9%,占基层法官数的57.1%。

  刘嫒珍要求,要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规范化,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发表意见权、调查权、调解权、案件评议权等各项法定权利,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加强协调配合,为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审判权提供便利。要着力提高一审案件陪审率,真正树立起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在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上狠下功夫,在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上狠下功夫,在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上狠下功夫,在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水平上狠下功夫,切实把这项工作抓起来,努力实现陪审率指标的明显提升。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把素质较高、参审时间有保障的人员吸收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最大限度地防止人民陪审员“闲置”现象的发生。要对人民陪审员实施人本管理,谦虚接受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创造尊重和关爱人民陪审员的人文环境,激发人民陪审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

  会上,3家中级法院和4家基层法院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