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日,高邮市委书记丁一在法院工作信息上批示指出:律师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市法院和司法局研究建立了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机制,是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市法院和司法局要从加强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官队伍与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群众涉诉纠纷中可起的作用和影响,切实加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道德素质教育,引导他们合法、合理、合情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和群众工作环境。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注重发挥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经过调研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并联合召开“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推动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在正确看待和处理法官和律师之间工作关系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为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提供平台渠道。同时该院还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加强专题研讨,共同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律师参与化解的方法和效果。

 

今年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民事纠纷580余件,调结386件,其中,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调结241件,占调结数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