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成功审理该市最大一起破产清算案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次数:493
近日,常熟法院成功审理一起该市建国以来最大的破产清算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常熟法院始终本着“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理念开展各项工作,并依照“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公开透明,依法稳步推进;全面清理,确保不留死角;妥善执行,积极落实分配”的四个原则,在严格依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坚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切实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企业江苏东联常荣不锈钢带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常荣公司)在该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市场背景下,由于对行业预期过于乐观而盲目扩张,又适逢全球金融危机,钢铁市场需求大为缩减,同时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从而导致2008年底公司全面停产,失去了持续经营能力。2010年8月5日,常熟法院依法受理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东联常荣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常熟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协调组,同时常熟法院也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合议庭,并于2010年8月15日正式启动该清算程序。经过三个多月的清理、审计,确认东联常荣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3.28亿元,负债总额为9.21亿元,扣除待处理财产损溢1.4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36亿元,由于债务人已严重资不抵债,常熟法院于2010年12月3日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并通过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管理人的变价方案。2011年3月7日,常熟法院指导管理人遴选了联合拍卖机构,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拍卖公告,对东联常荣公司实物资产和常熟市国土局委托拍卖的无证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随后常熟法院在对东联常荣公司债权裁定确认和实物财产变现完成的基础上,及时指导管理人拟定对东联常荣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该方案于2011年5月16日进行网上公示,并于5月27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达到法定通过比例。2011年6月2日,常熟法院依法裁定确认《江苏东联常荣不锈钢带管有限公司破产分配方案》合法有效,6月10日该方案由管理人开始具体实施。
本案件标的较大,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泛,给常熟法院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高的难度,常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寻求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常熟法院将继续贯彻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依法破产、促进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推进该市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