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亲兄妹,却因拆迁分房问题对簿公堂。近日,在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兄妹三人再续手足亲情。

 

200910月,江阴市申港镇某村村民何某兄妹两人因对父母留下的祖遗房屋的拆迁分配产生争执,经村委会、乡司法所多次进行调解未果,何二兄妹二人遂将其大哥何大告上法庭。

 

二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妹,其父母在世时留有祖遗房屋三间,因房屋老化,为方便居住,一家人在1984年对房屋进行了翻建,建成了三间上下两层的楼房,并加建了三间辅房。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妹三人相继结婚成家,妹妹何三嫁在邻村,何二住到了江阴城里。1997年何大、何二兄弟二人在原三间辅房的基础上又加盖了一层,加盖后由何大与父母一直居住使用。后来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分割,且对父母的赡养问题双方各持己见,何大与何二两兄弟遂发生矛盾,多年不相往来,父母双亡后,兄弟间的恩怨进一步加深。 2010年,因当地政府对该村进行规划拆迁,兄妹三人对房屋的拆迁分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纠纷。

 

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在庭前分别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并向村民及其亲属了解兄弟二人产生矛盾的根源、找准双方的矛盾缺口,对双方进行了《继承法》与《土地管理法》法律知识的讲解宣传,在法官四个小时以法“释”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调解下,冻结在兄妹三人之间的“坚冰”得以消融,原、被告兄妹三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原告各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何大享有其余一半产权份额。至此兄妹三人的多年积怨全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