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执行协助机制 助当事人实现权利
作者:钱俊华 于文超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次数:297
近日,常熟法院在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运用协助执行机制,帮助受害人及时出院并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受到了称赞。
2010年4月,李某被一辆货车撞伤头部,失去意识。货车车主为宋某,挂靠在某装饰公司名下。2010年8月,李某丈夫刘某起诉。经调解确认医疗费近12万元由宋某支付,装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未按期履行,李某申请执行。
法官多次督促宋某分两次履行了2万元,并划拨了装饰公司近3万元,查封了肇事货车,但该车价值较小。李某一直住院,虽病情已稳定,但因欠医疗费6万多元,医院不让出院。医疗费不结清,李某就无法就保险部分起诉。
法官多次与医院沟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建议医院及时安排李某出院,待法院对保险赔偿款执行到位后再将医疗费汇给医院。医院接通知后为李某办了出院手续。
2011年1月李某再次起诉,经调解保险公司赔偿61万元。之后上一个执行案和解,宋某再付25000元了结纠纷。6月保险公司将61万元汇至法院。法院将其中医疗费部分汇给医院,余款发还李某,案件圆满了结。
事后,刘某与宋某都表示,法院对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对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