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用“亲情召唤”法跟踪帮助失足青年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1-07-01 浏览次数:231
6月30日,江苏省大丰法院青少年合议庭的法官来到一名失足少年的家中,为其送去了珍贵的礼物——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和二本有关法律书,使少年及其监护人感激不已:“正是法官的亲情帮教,使孩子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被大丰市人民法院纳入审判跟踪帮教对象的28名失足少年,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为了更好地对失足少年进行帮教,大丰法院一改以往威严的教育形式,通过“亲情召唤”,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触动失足少年的心,使其心灵上产生共鸣,回归社会和家庭,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该院专门建立了失足少年的监管交接制度,对失足少年拟判处缓刑的,在判决前深入公安、派出所、少年犯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征求意见,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单位,并做好失足少年与监护人、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的见面交接工作,并进一步解释缓刑制度的内涵、法律后果及监管的作用,建立一套定期向帮教小组汇报思想认识、改造过程外,还要求其经常向该院未成年人犯罪合议庭汇报,合议庭法官对失足少年思想出现的波动给予及时引导,对他们取得的进步及时进行鼓励,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促进失足少年加强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能力,建立联络员制度,聘请帮教小组中的一名成员作为未成年犯罪的合议庭的联络员,要求他对失足少年的改造情况和帮教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作出反馈,提出帮教工作建议,用亲情帮教,使失足少年回到正道上来,此举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