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身为母亲吴某因与前夫矛盾而拒付孩子抚养费。面对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大丰法院执行人员通过电话一次次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四处躲藏的被执行人吴某主动履行义务。

 

原来,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并于当年生育一女孩娇娇(化名)。婚后,由于双方无共同语言,两人的感情破裂。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至大丰市人民要求与吴某离婚。2010年,法院判决李某与吴某离婚,婚生小孩由李某抚养,吴某每年支付小孩抚养费2400元。

 

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未给付小孩抚养费,李某遂向大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吴某家中执行,但执行人员始终未见到吴某。而执行人员每次询问吴某的母亲其女儿的下落时,吴某的母亲总是以吴某去外地打工为由搪塞执行人员。在未查询到吴某的个人财产后,执行人员只得与李某联系看其是否知道吴某的下落。而李某告诉执行人员其多次前往吴某的家中,但都未见到吴某,现在手上只有吴某的手机电话,但这个电话始终关机。执行人员抱着试试的想法拨打了吴某的手机,没想到电话竟然打通了,接电话的正是吴某。执行人员告诉她案件已经立案执行,希望让她陈述自已没有履行的原因,又从情理讲到风俗习惯,从风俗习惯讲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对其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放弃抵触的情绪,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听了执行人员一席话语,吴某似乎有所触动,但表示现在现在外地打工,要过段时间才能回大丰。为了能尽快将孩子抚养费执行到位,此后连续几天执行人员多次拨打吴某的电话,经过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解释,情法并用的对其讲道理。吴某终于被执行人员的话所感动,并向执行人员道出了实情。原来吴某并没有离开大丰,而是躲到了其姐姐的家中。吴某表示其并不是不想支付抚养费,只是前夫李某当初对自己太无情了。现在自己也想通了,表示将会尽快将钱交到法院来。

 

2011629,被执行人吴某主动来到法院将2400元抚养费交到执行人员手中。就这样,通过执行人员的电话热线,就将原本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