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县法院坚持把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工作的落脚点,妥善解决涉诉群体性纠纷,探索建立出以特色调解室为中心,借助三方力量支持的特色调解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专门在和解大厅设立群体性纠纷调解室,负责涉诉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由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抽调两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专职进行调解,并与该院立案庭信访办实行合署办公,以强化力量配备,形成合力。

 

同时,该院群体性纠纷调解室在化解纠纷时,注重借助三方力量支持。专门建立了重要诉讼信息专报制度,对于群体性纠纷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到案件调解中;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该院还积极借助县委县政府在住建局、卫生局、人保局、农工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成立的专业调解委员会支持。

 

通过特色化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2010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化解了中阳商城1073户群体性纠纷案件、凤鸣集团破产职工22人集访案、23户蚕农买卖合同案等,涉案标的近1.7亿元,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