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没有资质的工人参加爆破作业,致使遗留残炮没有清除干净,导致作业工人被炸身亡的惨重悲剧。近日,句容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句容某矿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王某身为句容某矿业有限公司开拓工程项目部分管安全的副经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明知工人李某没有安全员资质、江某没有爆破员资质,仍然安排王某担任该项目部安全员,安排江某实施井下爆破作业。201012月的一天下午,江某在井下实施爆破作业时,安全员李某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导致江某在爆破作业后遗留的残炮没有被清除。两天后,打眼工吕某等人在该井中实施打眼作业时引发残炮爆炸,致吕某被炸身亡。

 

20115月底,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是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