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登记结婚后,丈夫发现妻子未婚先孕,丈夫质问妻子后,妻子离家无音讯,失望的丈夫遂诉讼新婚的妻子离婚。近日,射阳法院作出该夫妻离婚的判决。

 

丈夫陆某与妻子尤某于2010920日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同年1126日草率登记结婚,1127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丈夫发现妻子未婚先孕,在丈夫的质疑下,妻子于201012月离家出走,杳无音讯,致夫妻关系不睦,丈夫遂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但被告隐瞒了婚前怀孕的事实,而不辞而别,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应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婚后亦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长期离家出走,可确认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双方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