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突如其来的交通意外,牵出一段曲折离奇的家庭故事。围绕交通事故的赔偿款,一个个关系者接连出现,意外发生之后,更多的“意外”接踵而来。

 

“我的妈妈叫蒋艳”

 

20105月的一天,风和日丽,一个7岁的小女孩牵着父亲的手来到江苏省宜兴法院徐舍法庭。初到法庭,小女孩却一点都不露怯,落落大方地告诉法官,她叫杨小雨,爸爸叫杨胜,妈妈叫蒋艳,妈妈被车撞了,她和爸爸这次是来打官司的。在小女孩父亲杨胜的解释下,法官很快找出了蒋艳的案件资料,可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资料里出交通意外死亡的死者蒋艳与杨胜描述的完全一致,可起诉材料里蒋艳的婚姻状态却是未婚。这个蒋艳究竟是不是小女孩所说的妈妈,未婚的蒋艳又怎么会突然冒出了丈夫和女儿?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法官措手不及。

 

为了弄清楚事实,法官立即通知原告彭英前来。当着这对父女的面,彭英仍坚持蒋艳未婚,根本不承认杨小雨是自己的外孙女,并指责杨胜是骗子,意图骗取赔偿款。此时的杨胜拿出了陕西省武功县公安局开具的户籍证明,证明自己与蒋艳是夫妻关系,杨小雨是两人的亲生女儿。如果能为死者和杨小雨做DNA比对,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为此,杨胜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专家从蒋艳的尸体上取出一根肋骨,经过科学化验比对,证实死者和杨小雨是有血缘关系的母女。

 

“我才是蒋艳的亲生父”

 

意外的来临总是让人应接不暇,如同杨小雨父女的出现一样,几天后,死者蒋艳的又一位关系者从湖南赶到宜兴,为这个案件又添戏剧性。这是一位左眼失明的残疾人,在代理人的帮助下,他一跨进法庭的门就迫不及待地要找负责蒋艳赔偿案件的法官,向法官证明自己是蒋艳的父亲蒋良友。拿着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起诉状,承办法官进行了仔细地比对,确认其的确是死者蒋艳的父亲蒋良友。可蒋良友不是已经在起诉书上签过了名吗?为什么又要自己另找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官再一次被眼前的情况弄糊涂了。

 

“我才是蒋艳的亲生父亲,起诉书上的那个名字根本不是我签的!”蒋良友说到这里显得十分气愤,他再三向法官解释从未在诉讼状上签过名,甚至之前他都根本不知道女儿已离开人间。蒋良友告诉法官,他和彭英早年结婚,生下了女儿蒋艳,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彭英于1996年离家出走后就再无音信,是他辛辛苦苦将当时年仅12岁的蒋艳抚养长大。17岁那年,蒋艳告诉他要去广东打工,之后父女两个就很少见面,没想到这回与女儿竟成永别。

 

至此,蒋艳一案的原告方从一位扩大为三位,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变成了一部悬疑迭出的连续剧。

 

何苦一家人

 

在法庭再三调查下,事实最终浮出水面,接二连三的意外背后是一个无奈的家庭,四个尴尬的一家人。

 

死者蒋艳来自湖南,自小母亲就离家出走,家境并不富裕的她17岁便离家去了广东打工。在那里,年轻的蒋艳遇到了同样在外打工的杨胜,两人情投意合,不久就在杨胜陕西的老家里办了结婚酒席。当时的蒋艳还未满18周岁,按规定还不能办理结婚手续,小两口也没多在意,就在没有结婚证的状态下过起了小日子。2004年,蒋艳生下了一个女儿,起名叫杨小雨。为了外出寻找母亲彭英,蒋艳把小雨留在陕西由婆婆照看,自己按照老乡提供的线索赶到了江苏宜兴。时隔多年,蒋艳和彭英母女终于在宜兴重逢。然而团聚的喜悦尚未散尽,不幸就发生了。20103月,蒋艳在与人外出时发生车祸,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她因伤势过重于当天死亡。女儿去世后,彭英在没有通知丈夫的情况下径自请了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起诉书上添上了丈夫蒋良友的名字。而对于蒋艳和杨胜这段非正式婚姻,彭英一直持反对的态度,跟杨小雨这个外孙女也没有任何感情,所以在诉讼申请中,彭英干脆称女儿是未婚,即使后来见到了杨小雨,也拒绝承认是自己的外孙女。

 

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法庭最终确认蒋良友、彭英、杨小雨作为死者的父亲、母亲和女儿,是蒋艳的合法继承人,可以以原告身份参与本案诉讼。而杨胜与蒋艳因未办理法定婚姻手续,属于同居关系,只能以杨小雨父亲的身份代理女儿参加诉讼。目前,该案已顺利审结,但赔偿款尚未到位,可以想象,围绕赔偿款的分割问题,这个特殊的家庭的亲情伦理大战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