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患了严重的糖尿病,需要大笔治疗经费,老人有两儿两女,却因为赡养费的支付问题起了纠纷,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近日,无锡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

 

傅大爷今年84岁了,三年前,妻子去世后,他就跟大儿子一起生活。妻子去世时,老两口的财产有一套房子,还有八万元的存款。当时由于存折丢失,钱取不出来,母亲办后事的钱都是儿女们凑起来的。老两口一共生了两儿两女,大儿子出了15000元,大女儿出了10000元,另外两个子女没有出钱。现在,傅大爷还记得很清楚:“二女儿不但没有出钱,还找我要了50块钱打车。”后来存折挂失后,钱取出来,儿女的钱就还了。

 

存折里剩下的钱,也慢慢地花掉了。傅大爷的小儿子被强制戒毒,戒毒费6000元是傅大爷出的,小儿子的女儿上大学,家里没有钱,学费生活费都是傅大爷出的。八万块这样一花,也就没有了。去年年底,傅大爷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由于糖尿病病情严重,今年年初,傅大爷还做了右大腿的截肢手术。之前治病做手术,都是大儿子垫付的钱,现在后续治疗还需要大笔的钱,大儿子家的经济也不宽裕,负担不起,小儿子还在戒毒所强制戒毒。于是,福大爷就一纸诉状将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用。

 

傅大爷说,这么多年,小女儿从来没有给过他钱,也不来看他,反而他还在小女儿刚结婚时给了她3000块钱。对于傅大爷的说法,他的小女儿也有自己的意见。她说,父亲非常重男轻女,家里拆迁分的房子全部都归儿子所有,觉得女儿就什么都不需要,照顾他什么都是应该的。当初母亲去世,商定每个子女凑5000块钱,自己一时拿不出钱,大姐拿了10000块,里面有5000是代自己给的。当初父亲给自己那3000块,也是因为自己出了车祸,才找父亲要的。现在父亲病了,自己也很愿意照顾父亲,只是经济很困难,只能尽力而为。

 

法庭上,兄妹几人商量了一个方案:把傅大爷的那套房子卖掉,支付医疗费用。之后,父亲的养老送终全部由两个儿子负责,两个女儿则放弃对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对于母亲那一部分房产的继承权,也赠予给父亲。傅大爷也愿意把房子卖掉,和大儿子一起居住。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傅大爷以后的居住、生活、医疗、护理、丧葬等事宜都与两个女儿无关,两个女儿则放弃对父亲房产的继承权,将应得的母亲房产的继承份额赠予给父亲,用于支付父亲以后的医疗费和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