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以社区法官制创新推动无讼争社区
作者:陈萍萍 发布时间:2011-06-29 浏览次数:230
“感谢刘法官,我们这点矛盾还占用了您的休息时间,真是不好意思,以后我们一定会相互谦让、相互包容,好好相处。”3月29日,镇江新区丁卯街道马家山社区居民陈某和李某发生邻里纠纷,经过该社区法官刘沫及时、耐心的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羞愧地低下了头,并如是说。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社区法官制,贴近群众主动服务,与所在街道联合开展“无讼争社区”共建争创活动,推进辖区平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好指导员,促进社会矛盾非诉化解
2010年,该院聘请百名老年调解员,构建老年调解员网络。丁卯法庭的法官加大调解指导力度,利用节假日,举办培训班,开展“模拟法庭”、“法进村居”等专题活动,充分发挥老支书、老主任、老村长、老校长、老队长、老党员、老复转军人、老厂长“十大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处理。
家住张许村的唐老太70岁生日在家摆宴席,席间燃放烟花爆竹时,邻居李大爷正好骑车路过,一个爆竹忽然在车轮边爆炸,李大爷受到惊吓摔伤。事后,两家因赔偿问题多次吵闹。社区法官知道后,联系当地的老年调解员,主动做两家工作。由于老年调解员是村里有威望能说话的人,善于分析讲理,更善于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让人一步天地宽等民俗来劝和双方,又直接把邻里希望他们和好的意见告诉双方。结果,双方对赔偿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握手言和。
当好服务员,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该院在社区宣传栏公布社区法官的联系方式、工作地点,方便群众咨询。对有诉讼需要的老弱病残者,采取预立案措施,代为转交案件,免去其不便。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落实救助,确保其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同时,积极做好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工作。
针对丁卯街道打造科技新城和建设现代化商贸中心的新要求,积极提升法治建设软环境,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讲座、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特点与规律,增强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度和对法官的信任度,提高法律意识,引导合理维权。
当好联络员,密切法院与群众的联系
社区法官经常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及社区居民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人口构成、发展环境、纠纷动态等方面的情况。
开设法官信箱、热线电话、互动短信、QQ交流群等,运用多种方式与群众沟通,及时收集各项工作意见建议,实现与社区群众的无隙沟通,使法庭工作和片区信息相通,使文书送达、司法调解顺畅,矛盾纠纷化解高效,也使司法信息、民情民意、百姓诉愿等实现互动反馈。
开发区委政法委书记王祥义评价说:“社区法官网络是百姓与法院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尝试,要大力支持社区法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