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京市江宁区的张某今年40岁,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与社会上一些不良人群交往。听朋友说吸毒能解脱烦恼和痛苦,带给人无法言喻的快感,张某在经过一次尝试后遂一发不可收拾,染上了吸食毒品的恶习。

 

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张某手头日渐拮据,无法满足其不断吸食毒品的欲望,经圈内人指点可以通过贩卖毒品的捷径获取钱财,张某一听这个方法不错,既可以满足自己不断吸食毒品,又可以赚取钱财,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在搭好“进货”的路子以后,张某便不遗余力地投入到贩卖毒品的“生意“中去,在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张某先后在南京江宁区、句容市等地向他人贩卖冰毒十三次,毒品数量十余克,得赃款七千余元,为“拓展业务”,张某还主动送货上门,到吸毒者家中兜售毒品。在贩毒的过程中,张某也认识了一些所谓的朋友和老主顾,他们知道张某身边总有毒品,有时便提出分享。为搞好关系,张某也总是慷慨的一口应允,先后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贩毒的场所内吸食毒品。

 

见一个多月经营下来获利颇丰,张某雄心勃勃,正准备将”业务”进一步做大,不料好景不长,公安机关查获了几名吸毒者,正是从张某手中购买毒品的人,由此顺藤摸瓜,掌握了张某贩卖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的罪行,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查获尚未交易的甲基苯丙胺3.96克。经过审迅,张某交代了全部罪行。法院对该案经过审理后,以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予以数罪并罚,做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