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替人理发 晚上容人吸毒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6-28 浏览次数:348
一个八五后的小伙子,白天穿着时尚、打扮的阳光帅气,在一家理发店从事理发师的职业,没想到到了晚上,却干起来容留他人吸毒的勾当。近日,宝应县人民法院认定周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9年周某的朋友叶某接触到毒品并染上了毒瘾。5月的一天晚上,叶某到周某工作的理发店找周某玩时,毒瘾发作,于是到二楼杂物间开始吸毒,正好被周某发现。周某出于朋友关系,不但没有上前制止,反而让叶某把门关好,不要让店里的其他同事发现。此后叶某经常带着王某、张某等几个朋友到周某的店里玩,时间一长周某和王某、张某等人也都成了朋友。而这些人都染上了毒瘾,毒瘾上来的时候,就悄悄的让周某为他们吸毒提供场所。面对朋友的要求,周某没有一次拒绝,都乘同事不注意时容留王某、张某等人在理发店的洗头间、杂物间等场所进行吸毒。周某认为不会有别人知道,但最终还是因他人举报并经公安机关侦查而案发。
法院认为周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到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