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拿着一张5万元的欠条来告状,要求被告还钱。后经鉴定,欠条系伪造。近日,邗江法院审理了此案,该男子向法院上缴罚款后,撤回起诉。

 

今年10,张某拿着一张欠条来到法院。欠条显示,王某于201112月从张某处借到5万元,并约定3个月内偿还。张某要求法院依据这张欠条,要王某归还5万元债务。

 

王某被传到庭时显得一头雾水。他向法官讲述了与张某的一段纠葛。据王某介绍,张某与王某两人本是同乡,曾于2010年一起到广东打工。2011,张某与王某因为一次打牌产生矛盾,不久后张某回到扬州,就再没去过广东,两人也再没见过面。

 

王某说,他没有在欠条上显示的时间段内向张某借过钱,他还希望做笔迹鉴定来证明这张借据确实不是他亲手开具。

 

欠条是怎么来的?张某心里最清楚,他也对即将到来的笔迹鉴定心存恐惧。于是这次开庭后不久的一个晚上,他与几个亲戚一起来到王某家里,向王某道歉。双方当天晚上达成协议:以张某的撤诉换来王某的原谅,此事再不过问。但那个晚上之后,张某却似乎仍对自己的模仿能力十分自信,而对笔迹鉴定心存侥幸。法院一直未接到张某的撤诉申请。

 

案件于是按程序走到了笔迹鉴定这一步。经过细致的样本收集与笔迹比对,鉴定结果终于出炉:借条上的字确实不是王某写的。

 

张某终于服软,于上月末申请撤诉,但此时他不仅已经花掉诉讼费、律师费以及笔迹鉴定费近万元,还要因为做假欠条被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