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龄童不幸溺水死亡,事发地点的业主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面对这样一件证据不明确的案件,吴江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在民政部门和当地村委会的支持下,终于妥善化解了矛盾。

 

周峰夫妇来吴江打工多年,膝下有一活泼可爱的儿子周利。201065日下午5时多,周峰夫妇见儿子周利迟迟未回家吃饭,心里很是着急,便四处寻找,但未见周利踪影。次日下午4时许,周利的尸体在赵军违章建造的圈梁附近水面上被发现,周峰夫妇认为周利是在圈梁上玩耍时失足落水死亡,而该圈梁系违章建筑,对此赵军有明显过错,故要求赵军赔偿,而赵军认为周利尸体是从别处漂移至圈梁边的,拒绝赔偿,周峰夫妇便在周利尸体被打捞上来的地方设置灵堂,大放哀乐,赵军一家及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调停,才暂时平息了事态。

 

此后,周峰夫妇状告赵军,要求其赔偿20多万元。诉讼伊始,承办法官多次劝说周峰夫妇先将周利尸体火化,而夫妇执意不肯。解决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周利的落水地点,由于公安部门未对周利落水地点通过技术手段予以确定,给本案的审理带来了难度。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多次到事发河段进行实地勘查。诉讼中,赵军认为其没有对周利实施任何侵权行为,还得赔偿,觉是有点冤,还向法庭递交了摁有16组全体村民指印的联名信,以此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指出周峰夫妇未尽监护责任,应负主要责任;赵军违章建造的圈梁在被相关部门叫停后未予拆除,存在周利在圈梁上玩耍时失足落水死亡的可能,故周军亦有一定过错,应予一定的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始终意见不一。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寻求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的多方支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