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五项措施破解信用社案件执行难题
作者:严银 发布时间:2011-06-28 浏览次数:270
近年来洪泽法院涉及县信用社的执行案件猛增,去年该县信用社共申请执行案件252件,占该院执行案件的四分之一强。此类案件被执行人大多在农村,人难找,财产难查,很多案件涉及教师、公务员,既要结案,更要维护社会稳定。洪泽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本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领导重视,专案办理。洪泽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对现有8名执行人员进行调整,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两位同志组成专案执行组,专门办理县信用社申请的执行案件
建立台帐,清理积案。专案执行组认真排查疏理,对全院近5年来程序终结或中止的县信用社案件进行清理,建立专项台帐,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账”,执行人员办理新案的同时不忘清理旧案。
主动沟通,加强督促。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督促县信用社申请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动员县信用社暂缓申请立案。
区别对待,灵活执行。该县信用社申请执行的大部分案件,主债务人难找(一般为负债累累的企业主或信誉较差的生意人),担保人易寻(一般为教师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债务人骗取贷款逃避执行,担保人好心帮忙却被骗。针对此情况,执行组区别对待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用足用好各种法律措施,逼其还钱,决不手软;对担保人则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说服教育为主,劝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善意提醒其及时行使追偿权。
定期通报,主动服务。定期向县信用社通报案件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帮助县信用社对信贷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放贷程序,防止违规放贷,从源头上控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县信用社执行案件100件,执结97件,未结3件,无一件程序性终结,县信用社案件实际执结率比往年大幅提高,成功地解决了县信用社案件程序终结率居高不下的难题,提高了全院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