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日,一“法盲儿子”因“不当尽孝”帮助其父逃避法院执行被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当日上午9时许,该院执行干警驱车刚抵达被执行人张银衣家门口,被执行人张银衣立即转身向院内逃跑,执行干警紧急下车分两路追捕;张银衣迅速向后门逃窜,此时,张银衣儿子张建南一直紧随其父亲,并帮助其父亲向宅基地后的田野里逃走,在执行执行干警追捕的近两公里的过程中,张建南故意多次用身体阻挡执行人员追捕,致使被执行人张银衣逃脱。

 

去年11月,尹志云、胡桂香与张银衣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银衣承担主要责任、尹志云承担次要责任、胡桂香无责。后尹志云、胡桂香向法院提起诉讼,宿豫区法院判决张银衣向尹志云和胡桂香分别赔偿6273元和18953元。判决生效后,张银衣未履行义务,尹志云、胡桂香于2011330日向宿豫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早在616日,执行干警第一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时,被执行人妻子就拽、拉被执行人且躺在地上哭闹等方式干扰、阻碍执行工作,导致张银衣逃走,同时,张建男当时向本院执行干警说谎,称其是被执行人家的远房亲戚,实际上,张建南系张银衣儿子。

 

鉴于张建南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情节恶劣,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考虑到教育被执行人家人及群众的目的,依法对干扰、阻碍本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张银衣儿子张建南依法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