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农忙季起诉农田分割 法庭巧“冻结”力保生产
作者:如新 发布时间:2011-06-27 浏览次数:328
一起离婚案引发一场农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双方矛盾不断,多次调解未果,于农忙时节诉上法庭,法庭为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暂时搁置承包经营权争议,待农闲后再听从法庭处理。日前,如东法院?茶法庭与镇、村调解组织三调联动,成功“冻结”了一起承包经营权纠纷。
1994年11月,如东县袁庄镇某村村民袁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妻子黄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10年4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商定儿子随黄某生活,并就双方财产和儿子的抚养费用作了安排,但未对承包责任田事宜进行处理。由于黄某离婚后仍生活在该村,其作为农村村民对土地依然享有承包权,遂要求袁某分出一部分土地给自己和儿子耕种,但袁某及其父母一直不同意。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间,双方因责任田分割问题多次产生矛盾,虽经镇、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2011年4月20日,黄某向如东法院?茶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袁某及其父母将分割出的责任田归还给自己。?茶法庭受理本案后,与袁庄镇政府、司法所及当地村委会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并根据正值播种季节的实际情况,本着“搁置争议,扶持生产”的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平息怒气,“冻结”争议。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协议:具有争议的土地维持现状,由村委会代为栽种,双方均不予干涉;种植及田间施肥管理至7月15日止,承包权由法院裁决,种植管理成本由获得经营权的胜诉方支付;纠纷“冻结”期间,双方不得有任何矛盾争议,待农闲之后,听从法庭处理。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