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扬州市节约用电、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通知精神, 今年以来,宝应法院坚持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以“五项节约”为主要内容,降低办公办案成本,努力打造“低碳”法院。

 

节约每一度电。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做到人走灯关;接待室、和解室、调解室和各审判室,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电器关。

 

节约每一滴水。洗手间的水龙头使用后注意拧紧,水管发生滴漏时及时修理;平时注意保持办公区内地面的清洁,以避免频繁拖地。

 

节约每一个电话。公事用电话,提倡长话短说、言简意赅,同时尽量消减不必要的长途电话,私事一律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能够用内线联系的不得使用外线。

 

节约每一张纸。打印材料时,对非正式行文以及起草的文件,坚持实行双面打印或使用废纸的背面打印;在字体能够看清楚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使用小号字,减少打印的页数;对正式的法律文书和上报材料,在电脑上经反复修改后再打印,减少打印的次数。

 

节约每一升油。加强车辆管理,有计划的安排公务用车,不准开庭里的车办私事;需要回法院或去其它地方办理公务、送达各类材料时,尽量集中送达和办理,保证每一次出车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