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夏种大忙季节,安丰镇某村二组的村民们却在田边犯了愁:稻田里缺水,插不了秧苗,下半年的年景眼看就要荒废了。叹息声此起彼伏。

 

原来,村里前几年将灌溉二组的电管站承包给了村民丁某,并与其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其负责灌溉二组的200亩水稻田,每亩田的灌溉费用为15元。今年,由于政府征收了其中的120亩水稻田,导致电管站的收益比往年减少了一大半。丁某认为如果继续灌溉将给自己造成很大损失,要求村里赔偿,否则就不给剩余的水稻田进行灌溉。这可急坏了几十户村民!目前正处于插秧的大好季节,没有水,无法插秧,即便插了秧也因没水而无法成活,下半年的收成眼望着就泡汤了。

 

多次协调无果后,安丰镇政府给安丰法庭打来了求援电话,希望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保证村民的切身利益。接到消息正值周末假日,考虑到事态紧急,安丰法庭庭长亲自带领资深法官前往村里调解。调解中,丁某提出,只要村里补偿120亩的灌溉费用,年限达70年,就立刻开机放水。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尤其注重和同样是农民出身的丁某谈心沟通。经过几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晚上八点多钟达成了调解协议。

 

次日大早,村里就组织村民将老化的灌溉渠修葺一新。在安丰法庭法官的见证下,丁某随即就开机放水。

 

看着水流汩汩地进了稻田,村民们在欢呼雀跃之余,不忘感谢法官:“今天把稻田里的水放足了,明早就可以插秧,下半年的收成又有指望了。真是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