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八个结合” 助推党建工作新发展
作者:郭玉军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次数:293
近年来,海门法院牢固树立“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促和谐”的党建工作理念,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为党建工作目标,以党建工作推动以人为本和文化建设为具体要求,以“八个结合”为抓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越来越突出,有效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2010年该院被评为“全省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先进集体”、“目标考核市级机关先进部门”等荣誉称号。
把党建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该院党组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立足审判执行本职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狠抓党员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服务大局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党员法官。在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同时,积极建立党员法官与企业、学校、社区、农村挂钩共建制度,组织党员深入走访了全辖区内所有的企业、社区和农村。
把党建工作与和谐司法相结合。把坚持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化解涉诉群众信访矛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作为该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便民、利民、惠民审判活动,减少群众诉讼成本,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党员服务岗,强化群众诉讼指引和答疑解惑,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把党建工作与三项重点相结合。该院以提升党员干警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公正廉洁司法作风为抓手,深入开展党建学习实践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社情、舆情,采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舆情、风险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大力开展社区服务、法律宣传、未成年人矫正、送法到企业、学校、农村等工作。
把党建工作与主题活动相结合。近年来,该院结合 “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党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重看红色电影、重唱红色歌曲、重走红色之路,通过撰写心得体会、座谈交流等形式,主动接受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警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预防司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把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该院将队伍建设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放在首要地位,着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重加强党员法官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着重构筑“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机制,培养一支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秀的法院队伍。
把党建工作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广泛开展党员模范干警经验交流会,形成比学习、拼业绩、争一流的氛围。积极组织开展“薪火相传”计划,通过“一对一”拜师办案、文书质量评比、庭审能力考核、参与重点课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迅速提升干警的实践能力和业务素质。优化司法职能配置,促使专业化、精英型、学者型法官脱颖而出,以关怀爱护的态度为法官独立办案护航。
把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该院先后举办了独角兽、院训墙、正义女神、法鼎等四届文化节,通过征文、演讲、书画、摄影等形式抒发党员干警对党的情怀和对法律的信仰。同时,组织党员干警参观张謇历史纪念馆、中共一大会址等一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缅怀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增强党员干警对党的认同感,自觉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文化素质、思想情操和司法能力。
把党建工作与反腐倡廉相结合。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该院一直将反腐倡廉当作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司法廉洁理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设立举报箱、网络信箱、自动录音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党内党外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厉打击司法违法违纪行为。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职”责任制,自觉履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的职责,引导党员干警自觉遵守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廉政准则》,增强“自尊、自爱、自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