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省法院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毒品犯罪集中公开宣判活动的情况,以及多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人民禁毒战争的工作历程。

  连日来,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正在开展一场对毒品犯罪的集中宣判活动。全省已经或者即将召开宣判大会41场次,对116件毒品犯罪案件、2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有77人,并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多名被告人执行死刑。这次集中宣判活动充分展示了江苏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参与人民禁毒战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决不手软的决心、力度和气势。

  当前,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毒品案件数量增幅明显。近两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一审案件数同比增幅较大,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比重也大幅上升,2008年占3.02%,2009、2010年分别上升为4.58%、7.87%。2010年,共对5439名被告人作出生效判决,人数同比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二是涉毒区域相对集中并逐步向全省蔓延。2008年至2010年,仅苏州、无锡、常州三个苏南经济发达地区,新收毒品犯罪一审案件数就占全省法院总数的48.98%。与此同时,毒品犯罪逐步向苏中、苏北地区蔓延,目前全省各中院均受理了一审毒品案件。三是涉案毒品数量居高不下。在各地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案件中,涉毒数量达几公斤的案件屡见不鲜,十公斤以上的案件也时有出现。四是毒品犯罪地性质有所变化。以往我省涉毒地区主要以毒品消费为主,但目前有所改变,部分地区也成为毒品的集散地、流通地。2010年审理的案件中,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为3977人,占73.12%,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的为1083人,占19.91%。五是毒品案件审理难度大。毒品交易方式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灵活,被告人“零口供”案件数量明显增长,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认定的难度越来越大。六是因毒品而衍生的其他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我省法院受理了多起因吸食毒品后导致的交通肇事、妨害公务等犯罪,此外还审理了与毒品案件相关联的故意杀人、绑架等恶性案件。七是青少年和无业人员犯罪突出。从被告人作案时年龄来看,在2010年审理的案件中,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为1093人,占20.01%,从被告人职业来看,无业人员从事毒品犯罪的为3754人,占69.02%,农民身份的为947人,占17.41%,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为292人,占5.37%,国家工作人员为14人。2010年所有毒品罪犯中,女性罪犯为801人,比例为14.73%。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遵循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明确“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多年来,在省法院指导下,全省各级法院建立和完善了关于审理涉毒案件工作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了该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案件专审制度,各级法院采取成立专门合议庭或者指定专人审理等措施,规范执法尺度,加大打击力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工作上下联动、资源内外共享的格局;建立分工协作制度,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宣判的阵地作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长期以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毒枭、职业毒犯、主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实行打罚并举,依法全部收缴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犯罪工具及犯罪资金,彻底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2008年至今,全省法院共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641件,判处被告人12796名,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刑罚的1412人,及时惩处了一大批在省内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震慑了更多企图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人,有效净化了我省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多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对毒品犯罪分子准确定罪量刑。在严审严判的同时,还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罚,挽救、教育一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当前我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增加、类型广泛、特点突出的形势,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于今年上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有效解决当前全省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四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省各级法院在注重严厉惩处涉毒犯罪的同时,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积极参与禁毒预防工作,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全省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区毒品犯罪活动的特点,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并适时组织学校和社区青少年等参加旁听,大力宣传毒品的巨大危害,辐射审判的社会效果;徐州、盐城中院针对近年来本地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调研总结,分析毒品犯罪特点,查找毒品犯罪持续高发的原因,并上报当地市委、市人大,为推动禁毒工作建言献策。

  面对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和深远。在中央、省委的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为我省“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