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事纠纷的法律关系看似简单,却往往处于真伪难辨的境地,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巧判一起赡养纠纷,当事人心悦诚服。

 

原告顾某已年逾90高龄,虽没有收入来源,但生有四子二女,本应安享天年,可近年来患上了肾衰竭,引发尿毒症,需每周进行血透治疗,医疗费一下子剧增。众子女对老人之前分配财产的事情颇有微词,感情产生间隙,在赡养问题上也态度不一,老人目前跟着分到房子的大儿子生活。为了解决2010年和2011年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问题,老人一纸诉状把众子女都告上法院,要求分摊并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法院受理后,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做了思想教育工作,老大、老三并两女儿均表示会依法承担赡养义务,但老二、老四态度强硬,首先是表示赡养问题要和财产分配问题一并解决,再后来就称自己已经分摊了2010年的费用,钱早就给了大哥。庭上顿时气氛紧张起来,双方均剑拔弩张,斥责对方说谎,原告顾某几欲昏厥。这类家庭纠纷,涉及到钱物往往凭证不全,难以辨明事实真假,即使有证人出庭作证,也大多是一些传来证据,没有直接证明力。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在庭审调查阶段,巧妙设计一系列问题,致使老二、老四渐露破绽,之后法官提出测谎鉴定,两人更加阵脚大乱。庭后不久,老二、老四便主动提交了书面材料,称之前的医疗费并未支付,并表示愿意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虽然赡养纠纷法律关系较为简单,但也正因此,一旦事实真伪不明更难以正确下判,这就需要我们在审理案件中努力提高自身的分析洞察力和庭审控制力,来引导案件向真相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