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铜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里增加了许多年轻的新面孔,这是来自徐州高校法律专业的“大三”学生,他们两人一组参加到法院部分民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中来。今年6月,铜山法院出台了《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大学生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活动的实施意见》,专门联系了辖区内的三所高校,通过个人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了10名有志于法律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在校大学生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21岁的张庆华是这10名学生中的一员,也是10人中最先出“成绩”的一位,他率先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张介绍说,这起案件的当事人被一啤酒瓶“自爆”炸伤右眼,要求厂家赔偿经济损失近26万元,最终在小张的多次调解下,双方以7万余元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这是我第一次将书本上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小张说,“也是第一次真正了解了从事法律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徐州铜山法院开展大学生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活动以来,为了使大学生的实践不是走形式走过场,明确划定了普通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在基层易发、多发的10种类型的社会矛盾可由大学生协助化解。通过给大学生“压重担”,充分发挥他们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配合法院开展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培养学生们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和更强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