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宽严相济有效遏制交通肇事案件频发
作者:吴克成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261
近年来,洪泽法院针对辖区交通事故案件频发的不良势头,加强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紧密配合,严格运用法律赋予的审判职权,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民生相结合,既惩治了罪犯,又使受害群众得到了较好的赔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受理的高某某酒驾交通肇事案,成为江苏酒驾第一案。
严厉打击,重点整治。为有效遏制交通肇事案件多发、案件数量上升的势头,刑事审判庭能够及时掌握道路安全事故的整体情况,对醉酒驾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予以严厉惩处。近三年来,共审结交通肇事案件106件,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107人,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刑庭每年与民一庭组织两场观摩庭,邀请全县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到庭旁听,采用多媒体示证,用血的事实和法的严厉开展警示教育,使驾驶人员亲耳聆听受害家属的控诉,亲身感受交通肇事带来的社会危害,大大提高了全县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危险意识。
依法维权,关注民生。民事审判庭及时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辟快车道,集中优势力量,快速定纷止争。近三年,共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25件,注重案件调解和效果,调解率达87%,案件自动到位率达90%以上,每年到位标的千余万元。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能够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切实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尽力使受害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赔偿。把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与维护社会治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审理模式,扎实提高审判效率,及时解决了受害群众医疗救治、伤亡赔偿等复杂问题,稳定了群众情绪,切实预防因交通事故意外事件的发生。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在坚持打击和依法赔偿的基础上,刑事审判庭与民事审判庭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肇事司机和有关责任人的思想工作,鼓励肇事人员家属和单位,想方设法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宽处理。三年来,因赔偿到位,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的案件共88件,判处缓刑88 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较好的运用,达到以刑促赔、以赔量刑的目的,有效地解决了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也减少了肇事者家庭的扩大损失,促进了双方和解,避免了涉法信访,稳定了社会秩序,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