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院长对虎丘区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程英卫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203
日前,省高院党组书记公丕祥院长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采取针对性的司法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打造和谐共建的司法品牌,取得显著成效,受到省委常委、苏州市委蒋宏坤书记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虎丘区法院的经验做法,值得全省各地法院认真学习”。
近年来,虎丘区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及上级法院要求,紧紧围绕高新区党工委工作大局,从“力度、深度、精度”这三个维度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主要措施有:一是立足本职,加大力度,依法规范社会活动;二是延伸服务,拓展深度,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探索创新,提高精度,倾力打造司法品牌。在社会管理创新举措的带动下,虎丘区法院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干警公正廉洁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院长的批示使该院干警备受鼓舞,院党组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批示精神。虎丘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法院在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能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