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实行典型案例讲评制度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1-06-22 浏览次数:257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最大限度减少上诉发还、改判案件的发生,睢宁法院实行典型案件讲评制度。即凡是上诉发还、改判案件,主办人必须在全体干警会上做案件审理情况说明。重点围绕一审当事人争议焦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结果进行说明,并对二审发还、改判原因谈自己的认识。案件讲述结束后,主办人要接受该院审委会委员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质询。在此基础上,由审判委员会确定发还、改判案件是否构成瑕疵案件或错案,若确实构成瑕疵案件或错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典型案件讲评制度实行以来,有效增强了审判人员公正司法的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该院上诉发还、改判以及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率同比降低了六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