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如东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法,狠抓责任分解、责任督查、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形成了互为教育、互相管理、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

 

通过责任分解引导互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除明确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外,将教育、监督、管理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细化分解到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干警。各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据此明确每名干警的廉政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由“一家抓”变成“大家抓”。

 

通过双向评查促进互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汇报交流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院长进行点评;每半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让全院干警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内网公示。组织开展“领导评干警”、“干警评领导”、“律师评法官”、“当事人评庭审”活动,采取问卷和测评两种形式,了解各个层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通过连带追究保证互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追究机制,规定凡是发生违纪问题并查实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分管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也要实行责任倒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制定,在执行上没有“特殊人”,不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