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随着中央银行收紧银根,商业银行放贷资金日渐吃紧,民间借贷案件批量出现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今年前五月,洪泽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执行案件146件,标的总额达1653万,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4倍和2.4倍,呈现出案件数、标的总额双双高速增长态势,且相当一部分案件具有高利贷性质且批量出现,执行难度加大,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需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1、标的额直线飙升。今年前五月,案件最大标的为246万,是去年同类案件最大标的额的2.4倍。其中,个案标的在10万前后、15万以上案件数分别是去年的1.9倍、2.4倍。

 

2、借款人类型主要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私营企业主,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3、案件批量出现,且不少案件隐含职业高利放贷情况,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因素,容易形成新的执行难。

 

二、原因分析

 

1、民间资本逐渐增多,但正规的融资渠道没有相应增长。今年以来,受宏观政策影响,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不甚明朗,投资风险增大,相比而言,传统借贷方式风险较小,较为安全,成为民间资源投资的首选。

 

2、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规模小,实力弱,受银根紧缩影响,企业缺乏融资渠道获取资金。为保证企业资金链不至于断裂,被迫将目光投向贷款利率虽高、但操作简便的民间资本。

 

3、相比居民实际购买水平,商品房价格上涨依旧较快,居民住房刚性需求明显,资金需求量大,加上部分商业银行停发房贷,甚至是首套房房贷,提高首付比例,导致大量民间资本以居民购房调剂资金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对策建议

 

1、扩大政府担保基金规模,鼓励经济效益好、盈利能力强的大企业组建或入股担保公司,进一步扩大现有担保机构的担保规模。

 

2、引进外地实力资本,扶持本地民间资本,积极兴办小额贷款公司,缓解小企业、个人短期、小额贷款难题。

 

3、坚持“放水养鱼”原则,做好执行和解工作,争取实现企业继续生存与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双赢”局面。

 

4、金融监管部门对民间资本融资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引导富余民间资本进行合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