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昨日,南通中院出台《2011年度内部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建立上下联动、覆盖全员、赏罚分明的绩效考评机制,把“两项活动”的目标落实到法院每一个处室,转化为每一名干警创先争优的自觉行动。

  《办法》分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两块,其中共性目标占比30%,主要内容为各庭室参与全院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两项活动”参与创先争优等方面的情况。职能目标占比70%,为各庭室各自的工作职责,由各庭室制定年度作风建设工作目标,再由所在庭室全体人员围绕庭室目标逐项细化成个人工作目标。各庭室根据部门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部门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对个人实施动态管理和考核。

  据悉,年底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将对各庭室和个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按照优秀、良好、达标和未达标部门4个层次确定考核等次,并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