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窗入前夫家一顿猛砸 本已心伤再受罚
作者:庄彬 吴磊 发布时间:2011-06-20 浏览次数:325
铜山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妻子去前夫家取东西发现门锁已经被换,盛怒之下将前夫家砸了个稀巴烂。6月17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李某某罚金。
2011年2月22日,铜山女子李某某与其夫张某经协议离婚,后李某某整理物品时发现有一些重要证件还在前夫家里。当日下午,李某某与其哥李某来到位于徐州市铜山区某小区的张某住处,欲开门进屋取回证件时发现门锁已换,离婚当天就将门锁换掉,李氏兄妹二人勃然大怒,决定予以报复。于是,李某爬窗入室打开房门,并与李某某一起对属于张某所有的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物品进行打砸。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4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后李氏兄妹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李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李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二人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