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科学发展水平的提高。法院肩负着维系公平正义重任,集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于一身,加强党建工作,是法院自身建设发展的迫切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明确提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全国各地法院都积极探索以各级法院党组为中心,政工部门抓系统党建指导,机关党委抓本级机关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支部建在庭上的成果做法,努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和审判实践的全覆盖,不断推进了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然而基层法院作为法院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时代赋予的新任务,党的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弊端。如:政工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特别是政工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一般只有一至二名,且大多是半道出家,未经过系统培训,使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平时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而淡漠贡献和奉献;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活动、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热情不高;党建工作水平与新形势的需要仍存在差距,如何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去,健全激励机制,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诱导人和鼓舞人、鞭策人等方面探讨研究不够等。为此笔者立足基层法院,思考党建工作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一、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组织保障。

 

1、不断提高法院党组织的决策能力。发挥法院党组织职能作用,首先要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适时提出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侧重解决法院工作干什么、怎样干、怎样干好的问题。要按照党务工作、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建立决策与“终端”之间的工作流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和追究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取得预期的效果。

 

2、着力发挥党组织的保障作用。要针对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总支和支部班子,从组织上保证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上级党委关于对法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能坚决贯彻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工作中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对本院的重要部署、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3、注重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要明确发展新党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严格党员条件和标准,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调动新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完善培养程序,为入党积极分子创造一个靠拢组织、切实感受到组织培养、党性熏陶的氛围,为发展新党员提供政治思想可靠、作风优良的后备力量。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法官疾苦。要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要经常倾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疾苦,真心诚意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谋利益、办实事,解难题,竭力通过解决实际问题,鼓舞和提高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得以执行的重要保证。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当前,抓好法院党员思想武装工作,要与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根本要求,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有所提高,促进法院工作切实得到改进。

 

2、大力开展各项活动活动。结合法院党建实际,根据党建工作需要,要选择性地安排对党员具有教育意义的考察活动,不断拓宽党员视野,激发党员干警工作热情;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认真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积极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激发党员的斗志,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精神,激发党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战斗力。

 

3、积极开展典型人物和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抢前争先的浓郁氛围。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向法院系统内外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激发党员干部献身司法事业、再创辉煌业绩的信心和斗志。

 

三、大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不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是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党组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总支和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彻底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的基本工作职责》、《党组织工作、生活及考评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

 

3、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要通过“三会一课”制度,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合理决议。

 

四、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法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和清正廉洁的生命线。因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整个党建工作中,涵盖到法院工作的每个方面。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干部常修为民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同时,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法院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健全完善党内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基本制度;落实和完善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的重要诉讼流程和审判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案件类型、审判程序的特点,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的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进一步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考核相结合。进一步科学配置审判权,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

 

3、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为”的制约机制。结合每年年底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认真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情况。检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强化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坚持署名举报有报必查制度,实行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

 

4、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不必为”的保障制度。关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努力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尽可能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广大党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强化法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廉政保证金制度,激励法官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

 

总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加强了党建工作,我们的思想才会更加坚定,我们的方向才不会迷失,我们的行为才不会失范,我们的工作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当然,目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仍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各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大胆探索与实践,特别是在迎接建党90周年之际,我们要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从而实现法院整体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