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水要用在“为民”上
作者:赵大为 发布时间:2011-06-17 浏览次数:241
在江苏省全面抗旱的背景下,2011年6月17日,淮安中院召开办公会,对内进一步强化“努力节约每一滴水”的要求,对当事人则要求“递上一杯水再谈话”,将节约型机关建设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起来。
该院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推行通报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将通过监控系统对进行通报批评。
该院副院长薛兵则由一起具体信访案件谈起,要求专门给谈话室、信访接待室等接访、调解场所提供纯净水,要求调解、接访工作前先给当事人递上一杯水,以此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营造和谐的谈话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