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5日,无锡市山北中学的阶梯教室里正在进行一次特殊的庭审。

 

这是一起未成年人贩毒的案件。孙某,十七岁,早年辍学,在别人的撺掇下来到无锡帮人贩毒。先是当别人的马仔,然后嫌赚钱少,就和老乡吴某另起炉灶单干。2011年初,孙某伙同吴某,向毒品贩子赊了海洛因19.93克准备贩卖,结果还没出手就被巡逻的民警抓获,当场从两人身上搜出海洛因21.64克。

 

山明中学是无锡市北塘区2011年的3所法制宣传示范学校之一,是其中唯一的一所中学。目前正在争创省级禁毒示范学校,开展了一系列“不让毒品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恰值“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无锡北塘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决定将刚受理的这起未成年人贩毒案件搬进中学的校园里进行庭审,为同学们上一堂生动的禁毒法制教育课。

 

旁听案件的是山明中学中专一年级的120多名学生,他们都是十六七岁,是孙某的同龄人。庭审前,法官已经和他们的老师取得了联系,将案情和相关的法律、涉及的毒品种类告诉了他们。庭审中,当他们听到和他们年纪相当的孙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时,他们听得格外认真。“我初中上了十几天就不想念了,到无锡打工。别人说贩毒一天就能赚好几百块,我就去了。那时也不知道贩毒是这么严重的罪。” 孙某说。

 

接下来,山明中学的学生听取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量刑辩论,还听取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被告人父母对被告人的法庭教育,看到两名被告人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们也唏嘘不已。

 

“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北塘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作出了对两名被告人的判决。

 

“第一次看到全副武装的法警,感觉到他们很威武。”山明中学的四名学生安保人员端正地站在教室门口,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微笑,他们和法院的法警一起,维护着庭审的秩序。

 

庭审结束后,北塘法院的法官还组织山明中学的学生进行了“假如我当法官”主题活动,十几名学生代表结合庭审情况,模拟自己是法官,对案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他们分析了怎样的情况属于毒品犯罪,为什么本案毒品尚未卖出,但因为被告人是为了贩卖而购进,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北塘法院原少年庭庭长杨建忠是山明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他语重心长地对同学们说:“国家对制毒贩毒案件制定了如此重的刑罚,就是为了禁止毒品在社会上的流通。孙某是你们的同龄人,他的犯罪过程更值得大家警醒。希望大家认识到毒品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我们将继续举办类似活动,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与学校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在6.26禁毒日前夕,北塘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做出了这样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