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5张“监督表”随案走全程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1-06-17 浏览次数:241
“真没想到,现在到法院打官司还可以‘监督’法官判案呀!”近日,来到江苏省新沂法院起诉的王老汉在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须知等法律文书的同时,还领到了法院随案发放的跟踪表及反馈表,他边走出诉讼服务中心大门边说道。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增强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今年以来,新沂市法院建立了在当事人立案时向其随案发放《窗口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审执部门服务态度跟踪表》、《同步释法情况反馈表》、《判后答疑办理情况反馈表》、《司法公开反馈表》5张表格的制度。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执过程中如对案件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该表后,向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反映,承办法官或合议庭将负责对案件处理进行法律释明。《司法公开反馈表》表格由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时直接向当事人发放,并当场签收。结案时由当事人在“司法公开反馈表”上就立案、庭审、公开、听证、文书、审务工作等公开情况签署评判意见,交给院政治处入卷备查。另外,当事人持此表还可随时对案件处理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随时向法院提出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介绍道:“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对法官的办案情况最清楚,由他们进行监督,能够促使法官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这一举措,既提高了我院队伍作风和廉政建设水平,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此项制度运行以来,该院尚未接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在收到的表格上,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85%以上,案件服判息诉率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1.2.%。同时,对加强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等当事人建议也得到了较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