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7日,经过民一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反复协调,丹徒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激化的医患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又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201286日上午,75岁的老汉仲某因为腹部疼痛被家人送至镇江市丹徒区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对患者进行了系列检查,经过会诊后认为患者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却遭到仲某家属的拒绝,滴注结束后仲某家属遂带着仲某离开。没过多久仲某感到不适再次返回医院,于当日下午医疗无效死亡。

 

仲某家属一时难以接受亲人死亡的残酷事实,认为医院没能进行有效的治疗,虽然申请了尸检,但不愿交纳尸检费,故鉴定一直未能进行。同时死者家属将尸体抬至医院,扬言拿不到赔偿款就停尸示威,为了维持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当地公安局出动数名警力,强行将死者尸体运至殡仪馆进行冷藏。双方关系一直僵持着,在多次向医院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死者三个子女于2012816日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法院,要求丹徒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33834.51元。

 

丹徒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210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该案长期诉讼下去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而且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唯有尽努力作通双方的工作,一次性了结此案。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巨大,均因原告主张的事实无充足证据支持但又要求过高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依旧耐心细致的与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结合医院的病历记载、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家属没有及时进行尸检、高额的冷藏费只会造成更大损失等关键点,从情、理、法各个角度来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反复劝说,死者家属终于同意与医院签订协议书,医院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愿意给予死者家属23000元的补偿款。

 

117日下午,死者家属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殡仪馆将尸体火化。死者家属被承办法官的诚心、真情所感动,表示不会再有过激行为,回去后将妥善处理死者后事。至此,这起医患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